开发商拒公积金贷款将被整改

2018-08-17 07:56  

宜昌开展“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行为”专项整治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宜府办函〔2018〕74号)精神,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15日召开专题办公会,安排部署中心开展“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为今年8月中旬至10月底。整治对象为:凡已取得房屋预售资格,但未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已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作协议》,但在实际销售中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屋销售中介机构。

专项整治期间,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报纸、网络、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引导,公布投诉电话,定期集中曝光典型案例。与此同时,还会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行为进行全面摸排,掌握违规线索,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整治。针对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反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屋销售中介机构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行为举报线索,在填写《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情况一览表》后的2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认真核实违规事实及情节。对核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行为,将责成其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上报市人民政府,对整治对象进行处罚。(三峡日报 记者袁雪梅、通讯员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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