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城市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须配建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园区与电商企业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六个方面加快电商与快递物流“同频共振”。
智能快件箱属于公共服务
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均需配置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
要将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城市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必须要建智能快件(信包)箱,并将其作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项目规划设计和审批验收范围,并配套光纤和电源等设施,对智能快件(信包)箱布放运行提供场地、水电等便利。
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统筹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探索采用“借转补”“事后奖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对服务电商企业成效突出的快递企业,根据业务量给予一定补助;对智能投递设施的运营商,根据投递量给予一定补助;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园区与电商企业享有同等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申报省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电商配送向村组延伸
配送车辆给予停靠便利
《意见》提出,要尽快构建面向全国、覆盖全省各市、州、县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加强快件处理中心、仓储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等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将湖北打造成全国快递核心枢纽。
解决好电商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在现有的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的基础上,整合、完善乡级镇级服务站和服务点,逐步向村、组延伸,着力发展乡镇末端配送。对服务农村电商成效突出的邮政、供销社、快递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支持物流企业信息化,促进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集成创新,加快电子商务仓储的机械化和信息化进程,鼓励大型电商企业及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建立以我省为中心,辐射中部乃至全国的区域性或全国性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平台。支持建立海外仓储体系,完善湖北省海外物流网络布局。
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停靠便利。完善商业区、居住区、高等院校等区域停靠、装卸、充电等设施,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
鼓励企业使用互联网新技术
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
《意见》明确表示,支持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建立完整的商品追溯体系和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个性化、实时化、社交化、精准化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
推动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促进资源集约利用;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按照有关政策对快递绿色包装生产、回收和使用企业给予适当补贴;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
推动运输结构调整,逐步提高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以及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