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笔者获悉,今年以来,市环境监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实施“四结合”检查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结合”检查法是指日常监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主动检查和上级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通过增加监察频次,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对辖区内易引发环境污染问题的重点企业,高新区也将持续开展现场监察和重点检查,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峡日报 通讯员杨洋)
3月29日笔者获悉,今年以来,市环境监察支队高新区大队实施“四结合”检查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结合”检查法是指日常监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主动检查和上级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通过增加监察频次,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对辖区内易引发环境污染问题的重点企业,高新区也将持续开展现场监察和重点检查,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峡日报 通讯员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