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交通违法记分“黑色产业链”:月入两三万“分虫”套路深

2019-02-21 15:48  

去年以来,济南交警部门连续接到多起市民报警,反映身份证丢失后被他人冒用,无故被扣交通违法记分。经过缜密侦查,济南警方抓获40多名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分虫”,由此揭开了这条“黑色产业链”。

专门负责办理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9·20”重案侦查专班负责人毕垒告诉记者,“分虫”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分虫”,通过在现场发放名片、网络或手机微信附近搜索功能,招揽“买分卖分”对象,然后利用他人身份证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替人销分。通常,“分虫”买入价50元一分,卖出价60元一分,赚取10元差价。

记者在58同城、淘宝等多个电商平台上搜索“交通违法处理”“车辆代缴罚款”等关键词,能搜索到数百个相关“店铺”。一家“店铺”的李姓负责人表示:“70元一分,只需提供行驶证照片,一小时就能办好。我们生意很好,不愁客源。”

另一种由普通“分虫”发展起来的高级“分虫”,手握大量资源,建立数十个微信群,当有分需要处理时,在微信群里“批发”给其他普通“分虫”。

“专案组抓获了几名高级‘分虫’,最多一天能销上千分,只要在微信群里放出消息,一两个小时就能销完。多的时候每月流水有四五十万元,利润两三万元。”毕垒说。

记者调查发现,“分虫”销分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模式:

模式一:居民身份证和驾驶证遗失,被“分虫”冒用销分。“分虫”会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居民不慎遗失的身份证和驾驶证,然后用于在自助处理机上为他人销分。

去年10月,济南市民刘先生遗失了身份证和驾驶证,第二个月他的证件就被“分虫”冒用,驾照被扣了9分。

模式二:“卖分”者主动将个人身份证和驾驶证邮寄给“分虫”,卖分牟利。毕垒告诉记者:“办案中发现,不少人有驾照但不开车,觉得驾照闲置太浪费,就把驾照提供给‘分虫’卖分赚钱。”

去年12月,济南交警从抓获的两名“分虫”身上收缴出43张用于销分的身份证,其中不少是卖家寄给“分虫”的。

模式三:“分虫”与个别“内鬼”共同作案。一些“分虫”通过贿赂个别有关工作人员,在查询驾驶证信息、违规销分等方面获得便利。

为逃避警方查处,“分虫”的作案手段也很隐蔽。济南交警支队支队长曹凤阳介绍,“分虫”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会通过网络发帖、移动支付等方式招揽“买分卖分”对象,规避现场交易。被警方抓获的“分虫”张栎,在卖分过程中从不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手持的多个手机号也在他人名下,注册绑定的微信号多达20个,以达到隐匿身份的目的。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认为,“买分卖分”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而且削弱了交通违法记分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作用,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

专家建议,除对“买分”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一律重新处理外,可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多次“买分卖分”人员纳入诚信“黑名单”,使其在社会上处处受限,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从源头上消除违法销分滋生的“土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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