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运管局出租车客运分局了解到,春节期间,运管局接到的士不打表、拒载等方面的投诉52起,目前已处理42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七天,运管局接到投诉共52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量有所下降,其中不打表方面的投诉占到22起。
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出租车客运分局便派出多个检查小组分赴城区各出租车公司,就接到投诉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完成80%。其中,情节最恶劣的一起对驾驶员处罚金额为2000元。
该负责人介绍,去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等方面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在此前,这一处罚金额最高为200元。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如在乘坐的士过程中,遇到不打表、途中甩客等行为,可拨打12328进行投诉,如果投诉属实,出租车司机将受到批评教育、罚款,甚至停运学习等处罚。
同时,市运管局出租车客运分局也将进一步加大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整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让群众满意出行。(来源:三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