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地下水污染防治纳入国家试点

2021-12-09 08:25   三峡日报  

11月2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的通知》,同意宜昌市等全国21个市(区)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工作。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在全国筛选试验区候选城市。10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向生态环境部推荐宜昌市(全省唯一城市)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11月7日,生态环境部组织试验区申报城市视频答辩会,我市通过PPT形式进行汇报答辩成功入围。

试验区建设时间为2021年至2024年,旨在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和技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