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系统办理首起“遛狗不牵绳”案 一男子违规被罚50元

2022-06-21 06:46   三峡日报  

6月17日,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宝塔河派出所办理了全市首起“遛狗不牵绳”案件。

为贯彻落实《全城推进市容环境秩序“十不见”专项行动方案》(宜创办发〔2022〕1号)、《宜昌城区“不见遛狗不牵绳和流浪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6月16日,市公安局开展“遛狗不牵绳”集中整治行动,抽调警力组成工作专班,在早晚重点时段不间断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巡查。

17日早上,专班民警在伍家岗区中南路中南皇庭旁人行道巡查时,发现一男子存在遛狗不牵绳行为。为提高养犬巡查整治效率,专班民警将此案移交宝塔河派出所办理。办案民警查询“安宠宝宝”后台信息,发现该男子曾在新华广场因遛狗不牵绳被口头警告。办案民警根据《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第1项、第30条第1款第1项,对该男子处以罚款50元。该男子在接受民警的处罚和教育后,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遛狗时用狗绳牵引,不再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

规范养犬行为既是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以来,宝塔河派出所全员下载、注册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小程序“安宠宝宝”并进行使用培训,对工作中发现遛狗不牵绳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将犬主身份及违规信息、查处情况录入系统,开展“移动执法”。截至目前,宝塔河派出所已录入不文明养犬信息103条。

警方提示,文明养犬是每位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请市民朋友们务必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

同时,宜昌市将以“养犬要管犬,管犬先管人”为原则,持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对违规行为强化教育、劝导和依法处理,早日实现“不见遛狗不牵绳”的目标。(记者皮亚捷、通讯员谢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