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获表决通过

2022-10-31 06:58   三峡日报  

10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坚持“小切口”立法思路,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宜昌市养犬管理实行养犬人自律、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对属地及部门职责、犬只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容与经营、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条例规定,宜昌市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依法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和养犬登记制度,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记者付江山、通讯员胡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