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深化“林长+”协作机制显成效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56平方米 推窗见绿!全市建成149个公园

2022-12-21 08:30  

“林长+园林绿地”、“林长+问题督办”、“林长+检查长”、“林长+公检法”机制……记者从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了解到,自宜昌市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不断深化“林长+”协作机制,拓展林长职能,打造“林长+”特色典型,推动林业园林建设高质量发展。

“林长+园林绿地”机制是指,宜昌市将城区园林绿地纳入各级林长责任范围,全市第一总林长、第一林长带头督导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以“串园连山”搭建城市生态脉络、以“增花添彩”提升城市颜值气质,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园、四季见彩。2021年宜昌市获评中国“绿都”年度综合评价前20名;目前,全市建成各类公园149个,公园绿地总面积达到171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56平方米。

“林长+问题督办”机制为,坚持问题、效果导向,全市各级林长主动巡林督办难题,全面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反馈的225个案件查处整改。

2022年全市落实资金5亿元,实现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病枯死树株数“双下降”,近600万亩松林得到保护。针对中华鲟保护区码头整治难问题,负责该责任区域的市级林长多次督办,推动110个问题码头全部整改。如今,王家河油库码头已变身江豚观测网红打卡地。

“林长+检察长”机制是指,宜昌市、秭归县两级林业、检察、法院、生态环境等部门采取磋商形式,成功办理一起违法猎捕野生动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此案例入选湖北省生态环境赔偿五大典型案例。

此外,五峰积极探索“林长+公检法”协作机制,今年6月,公、检、法、司、林业五部门联合在湾潭镇红烈村公开审理一起涉嫌滥伐林木案,现场进行林业普法教育,有效破解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落实难等问题。

今年以来,宜昌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林行政案件593起、刑事案件249起、公益诉讼案件29件,同比数量大幅下降,已恢复损毁林地200余亩。(记者郑延、通讯员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