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至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主持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7人,实到4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获得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湖北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拟占用部分滨江公园的议案、说明及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审议了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招商局、市医保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的报告,联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工作组调查报告,对以上被评议单位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获得通过。会上,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汪伟所作的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相关同志法律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拟任人选作了拟任职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决定接受汪元程因工作变动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王国斌指出,要着力推动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为强产兴城创典范贡献更大力量。要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突出宜昌特色,契合实际需求,高质量推动法律法规实施。要着力促进公正司法,更大力度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更好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着力推进专项工作评议,“全景式”查问题、“立体式”定举措、“沉浸式”抓整改、“体验式”促提升,努力建设让市委更加放心、让人民更加满意的政府工作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望蓉、刘洪福、陈华、刘晓华,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李向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一鸣,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付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