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放心”促消费

2024-03-16 08:54   三峡日报  

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激发消费活力”是今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的主题。宜昌各地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去年以来,宜昌通过实施支持传统消费、大宗消费、新兴消费、服务消费、夜间消费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这才有了高质量发展的万千气象。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宜昌抓住消费的黄金节点,又谋划开展了一系列促消费活动,商圈、旅游、交通、房市……人头攒动的旺盛消费景象之中,氤氲着热气腾腾的城市烟火气。

消费连接生产、流通、分配,既是经济增长的起点,也是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消费”是今年全国两会上的热词之一,有媒体统计,政府工作报告共提及21次。报告明确要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为进一步激发各项促消费政策的效力,还列出了“优化消费环境,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配套措施,着力消除制约消费的不利因素,让人们愿意消费、放心消费。

越是促进消费,越要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宜昌作为旅游城市,要把提振消费的作为重要抓手,落实好“放心消费行动”。这几年,宜昌通过不断营造优质的消费环境,持续打造舒适的消费体验、暖心的消费服务,赢得了不少口碑和回头客。但是,从现实来看,优化消费环境,持续增强消费者满意度,宜昌仍有不少潜力可挖。比如,相关业态单一、特色不突出、公共服务待完善等问题,都需在未来破解。

年年“3·15”不难,难的是天天“3·15”。必须坚持防患于未然、捉矢于未发,积极畅通投诉渠道、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压缩实施侵权操作的空间,不断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往往稍有松懈,一个消费侵权案例的发生,就会让之前提振消费信心的所有付出付诸东流。这也是淄博、哈尔滨等城市火爆“出圈”带给我们的启示。

当然,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全链条监管是关键。对屡禁不止的老问题,要执法从严,形成震慑。针对新消费趋势、新业态、新模式,进行前瞻性谋划,在消灭新“雷区”规范市场的同时,促进多样化、个性化消费意愿的释放。

对于企业,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更具确定性、规范性的市场竞争环境尤为重要,应通过制度建设和市场引导,倒逼更多企业将发展重心转移到提升质量上来,破解市场“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局。

消费一子落,经济满盘活。总而言之,消费是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的助推器,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引擎,落实好“放心消费行动”,营造更优的消费环境,必将激发更大的发展动能。(方龄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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