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记者 徐明明
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之一。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在宜昌城区部分小学周边,一些摊贩和商户利用花样繁多的抽奖活动和商品,诱导甚至欺骗学生不合理消费,这也引起了很多家长的担忧。校园周边有哪些抽奖“陷阱”?沉迷抽奖有哪些危害?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抽奖活动是否合法?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摊贩校门口摆摊抽奖
小学生“乐此不疲”
近日,城区多所小学附近出现一名摊贩,利用上下学高峰时段,通过抽奖活动诱导小学生购买廉价小物件。
6月5日早晨7点半,正值上学高峰,记者在深圳路小学门口看到,一名摊贩站在一个货架旁边,向过往学生招揽抽奖生意。据该摊贩介绍,抽奖卡片共有5角、1元和2元三种档次,对应不同款式的手串、挂饰等小礼品,且承诺“百分之百中奖”。
在摊贩的吆喝声下,不少准备入校的学生驻足参与,纷纷掏出零花钱抽奖;未携带现金的学生则使用电话手表扫码支付。记者注意到,一名小女孩抽中了一个印有“幸福”字样的挂件。摊贩在兑奖时对其说道:“这个挂件原价3元,你花1元就抽到了。”
记者看到,短短半小时内,至少有30名学生参与抽奖,部分学生甚至多次参与,花费从五六元至七八元不等。另有学生因长时间抽奖或围观,导致进校时间推迟。直至早晨8点学校上课,该摊贩才离开现场。
巧合的是,当天下午5点半,记者在珍珠路采访时,发现同一名摊贩又出现在西陵区东方红小学门口,进行同样的抽奖活动。放学后的半小时内,又有20多名学生参与所谓的“抽奖”。
该摊贩透露,他经常利用上下学时段在城区小学附近开展此类活动。当记者询问为何不直接售卖商品时,他坦言:“直接卖显得贵,通过抽奖形式让学生觉得便宜,能促使他们多买。”
抽奖“陷阱”迷人眼
诱导学生买买买
除流动摊贩外,校园周边部分商户为刺激学生消费,售卖具有抽奖性质的盲盒、卡片等,有的甚至利用虚假中奖宣传诱导消费。
在西陵区铁路坝小学和伍家岗区实验小学港务校区附近的文具店里,多款盲盒被摆放在醒目位置。记者注意到,尽管许多盲盒包装明确标注“适用年龄9岁及以上”,部分甚至标明“14岁以上”,但当小学生询问时,店主并未进行提醒。当记者指出一款适用年龄为14岁以上的盲盒不适合小学生购买时,一位店主显得很不耐烦。
在深圳路小学附近的一家文具店门口,一款名为“烫金战斗币”的游戏卡牌正在销售。店主介绍称,花费1元购买一袋小圆卡,有机会抽中更有趣的大圆卡。暗访期间,一名小男孩兴高采烈地进店喊道:“老板,我中奖了。”随后,店主为其兑换了奖品。记者发现,该产品包装注明“不适合8岁以下儿童使用,内含细小部件,慎防吞食”,但店主表示该产品深受儿童喜爱,购买者中不乏三四岁至六七岁的幼童。
除了售卖可以中奖的游戏卡片,还有商户为了提升销量,通过类似“再来一瓶”的抽奖活动,吸引学生消费。6月9日下午放学时,在汕头路小学对面,一名年轻女子支起一张桌子和一张海报搞起了促销活动,海报上的“100%中奖”字样格外醒目。据介绍,她是旁边一家商店的工作人员,为了提升这款饮料的销量,特意在放学时开展抽奖活动。“花费3块钱买一瓶饮料,如果瓶盖里面写有中奖字样,可以免费获得一瓶饮料;如果没有中奖,加1元钱也可以再获得一瓶饮料。”
短短10多分钟,就有20多名小学生购买。然而记者观察发现,大部分学生购买的饮料瓶盖上印有“谢谢参与”字样,并未中奖,这与海报宣传的“100%中奖”严重不符。
不仅中奖概率并非100%,而且再花1元钱得到的商品,也不是海报上所宣传的海岛椰,而是一瓶普通的奶茶。
学生沉迷抽奖
容易养成投机赌博心理
商家绞尽脑汁设计抽奖活动以吸引学生消费,部分小学生对此“乐此不疲”。然而,在这看似热闹的景象背后,却是危害孩子身心健康的巨大隐患。心理专家指出,一旦学生沉迷其中,极易滋生投机和赌博心理。
面对校园周边五花八门的抽奖活动,许多家长表达了担忧。东方红小学的一位家长表示:“抽奖本质上与赌博无异,必然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我家孩子通过抽奖买回的东西大多毫无用处。”深圳路小学的一位家长也抱怨道:“这种套路很狡猾,专门诱导孩子持续消费,久而久之便会上瘾。”
宜昌市心理学会副秘书长、宜昌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专职教师吴晶玲解释称,抽奖提供的“不确定性奖励”能刺激大脑分泌多巴胺(一种带来愉悦感的激素),这是许多儿童热衷抽奖的主要原因。为了追求这种快感,孩子们会不断投入资金。虽然单次花费仅数元,但日积月累,总金额相当可观。
吴晶玲进一步指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若沉迷抽奖,不仅会造成金钱浪费,还可能养成投机赌博的心理,进而影响学业及身心健康。一旦深陷其中,孩子往往难以集中精力于学业或个人发展,正常的学习生活也会受到干扰。
对此,吴晶玲提醒广大家长:要引导孩子远离此类提供即时刺激和快感的消费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可通过让孩子承担家务或参与艺术类活动等方式,着重培养其“延时满足”的能力。
我国已制定多部法律
严控未成年人抽奖
正是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抽奖、盲盒等形式的活动和商品,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养成投机赌博心理,我国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限制和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迎霞表示,以付费方式获取不确定的奖品,在法律上称为“射幸行为”,本质上与博彩、变相彩票高度近似。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黄迎霞表示,这意味着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独立实施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无效。无论是免费抽奖,还是付费抽奖,均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抽奖,在法律上无效。
那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否能够抽奖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黄迎霞说:“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比如买个便宜的文具,帮父母打打酱油,这一类行为在法律上通常是有效的。而付费抽奖行为在法律上不会被认定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所以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抽奖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此外,针对时下流行的盲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八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八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盲盒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八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需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盲盒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解决未成年人消费争议方面提供便利。
黄迎霞提醒,如果发现未成年人参与付费抽奖,家长可以保留付款凭证、奖品实物、现场照片或视频等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并可依法主张退款。
记者手记
整治违法抽奖 守护成长净土
部分文具店及流动摊贩利用未成年人的博彩心理,以小额奖品为诱饵,诱导学生反复投入零花钱,将普通的小玩具、小礼品包装成面向未成年人的“爆款商品”。此类针对学生的抽奖活动并非单纯的营销手段,而是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严肃问题。若让幼小的心灵过早受到投机与赌博心理的侵蚀,将难以培养其脚踏实地、持之以恒的优良品德。
整治校园周边违法抽奖行为,营造清朗的成长环境,首要在于强化监管。相关部门应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严厉打击此类违法抽奖行为,彻底斩断非法牟利链条;其次,学校需持续开展理性消费教育,提升学生的辨别能力;最后,家长也应加强对零花钱的管理,引导孩子自觉远离抽奖陷阱。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绝不容许投机陷阱藏身。唯有监管不松懈、教育不停步、全社会齐发力,才能根除校园周边的隐形博彩乱象,为孩子们筑牢健康成长的防护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