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单位将分A、B、C三类管理

2017-05-11 06:24  

5月10日,市城管委组织各区城管部门以及城区32个街道办事处、乡镇主要负责人,开展《宜昌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培训。市城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向常友主持培训会。

培训会对《办法》的实施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向与会成员发放了《办法》贯彻实施操作指南及宜昌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告知书样本,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向常友指出,目前各区应先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健全工作机制,配备人员开展试点工作,为下一步的推行工作做好准备。

据了解,随后,各区城管部门将成立责任区管理办公室,根据责任区范围大小及性质将城区责任单位分为A、B、C三类。各街办负责对辖区范围责任区情况进行建档管理,落实“两大员”和“三见面”工作机制,即“街办路段督导员、责任单位责任区管理员”及“街办责任区管理办公室与责任单位负责人(法人)、责任单位管理员、责任单位分管人员三见面”机制。(三峡日报 通讯员黄玉莲、陈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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