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乱象,湖北叫停校园网贷 引导银行进校园

2017-07-05 08:38  

非法校园网贷危害大学生人身安全,影响校园稳定。

近日,湖北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校园网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教师、学生、校园工作人员、校园商户以及各类校园贷(平台)公司等在校园内开展或参与任何形式的线上线下宣传、推销或代理网贷业务。

平均年化利率36.72%

一场校园网贷清理活动正在省内高校展开。

3日,在武汉某高校,记者看到多个张贴在户外宣传栏的校园网贷广告,已被清理掉公司名、联系电话、二维码等核心信息。“近期校园网贷的小广告被清理了很多,学校老师也多次要求不能接触不良校园网贷。”大学生小胡说。

之前,众多互联网贷款平台进入校园,推出消费、创业、分期付款、应急等无抵押产品。

相关部门的一项调查显示,校园网贷存在诸多风险隐患:一是利率、服务费普遍较高,且对借款学生违约收取高额的逾期费用或违约金;二是平台贷款审核把控不严,单个学生可在多个平台申请贷款,累计总数可超过10万元。

该项调查显示,我省参与校园网贷的学生平均年龄20.28岁,人均借贷金额22293元(含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平均年化利率36.72%。

多部门联手 叫停校园网贷

上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暂停受理校园网贷等类似平台登记注册,通信管理部门暂停相关互联网接入;对于已从事校园网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并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

省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频频曝光的不良网贷平台,将由省P2P(互联网贷款)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工商、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并在相关系统公示。

对于网络贷款公司的诈骗、非法传销、暴力追债、强迫拍摄、故意传播不雅影像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不良校园网贷责任追究机制即将建立。上月底,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校内有关部门和院系开展校园网贷教育、警示、排查、处置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院系和相关人员责任。

银行进校园 提供阳光服务

在各部门加大打击非法校园网贷的同时,面对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需求,银行跑步进场,开辟正规、阳光的校园贷服务渠道。《通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驻校园发挥主力军作用,针对大学生消费实际,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形成对非法校园网贷的“挤出效应”。

目前,省内已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机构进入大学校园,开展信贷产品发放。

近日,中行湖北省分行与华中师大合作,向在校学生提供“中银E贷”服务,该校2016级研究生王同学,获得2000元消费贷款,贷款无手续费,年利率为5%,远低于校园网贷。

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等不良消费心理,为校园网贷提供了滋生土壤。业内人士同时建议,大学生要养成理性、节俭的消费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借贷。(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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