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宜昌市环保部门发布7月空气环境质量月报,显示全市14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均值为95.6%,较去年同期下降3.4%,1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90.3%~100.0%之间,其中,宜都市、秭归县、枝江市和兴山县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0%。
纳入国家及湖北省考核区域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3.5%(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进入夏季以来,臭氧浓度逐渐升高,成为我市的首要污染物,7月出现的2天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相对较好~相对较差的县市区依次是:五峰、长阳、兴山县、远安县、秭归县、宜都市、夷陵区、点军区、猇亭区、枝江市、高新区、当阳市、伍家岗区和西陵区。
根据省环保厅发布的《2017年7月湖北省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宜昌市在全省17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由优到劣排序)中位列第9,优于荆州、荆门、武汉、襄阳、十堰、黄冈、鄂州和黄石。
7月份,住建、城管、环保、交警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主动担当履责,自觉延伸监管,特别对于无规划许可证和无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渣土运输车辆等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现场督办、限时整改,各区增加道路洒水频次,高温时段常态化开展喷雾降尘降温,扬尘治理效果显著。同时,为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我市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我市率先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对重点区域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升级改造的请示》已获批准,我市已印发《关于对全市重点区域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升级改造的通知》(宜环委办发﹝2017﹞70号),计划2年内完成全市30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改造升级任务,部分企业已进入前期方案设计阶段。(三峡日报 记者杨婧、通讯员李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