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 7类人员无需缴费

2017-09-29 07:24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征稽局获悉,2018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已确定。

普通居民(含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每人180元;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每人100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7类人员个人无需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三峡商报 记者 梅妮 通讯员 罗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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