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工商局 市消协:“双11”网购需避开5个“坑”

2017-11-08 06:10  

随着一年一度的“双11”临近,许多市民已经准备开启“买买买”模式,趁着“双11”的优惠一举清空自己的购物车。消费者在享受购物带来的愉悦之时,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不能忽略。

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昨日发布消费警示,梳理了“双11”五大“网络消费陷阱”,为消费者及电商平台作出提醒和应对建议。

线上线下同款商品不一样

提醒:有的“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看似一模一样,但仔细看会发现颜色、内件配备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别,购买时要注意。

建议:消费者应认真查看货品信息,可向平台和相关监管部门举报维权。网络交易平台应加强卖家货源的审核以及商品页面信息披露的监测,对于电商专供产品使用实体店商品图片的、虚假描述的予以监督和处罚。

消费者下单容易退款难

提醒:消费者下单前仔细查看商品的介绍,并保留下单凭证(订单截图、与卖家沟通时的聊天凭证等);遇到退换货的提前与商家商议运费事宜,并保存截图等信息,同时保存好快递单。

建议:遇到商家不守承诺或售假,向平台和相关监管部门举报维权。网络交易平台则应将退换货规则置顶,兼顾商家和消费者利益。

赠品不能享受常规售后服务

提醒:下单前,将商家宣传页面进行截图保留,以防商家耍赖不发赠品;法律已明确规定赠品也要保修,赠品通常都没有发票,质保卡成赠品保修时的唯一凭证。

建议: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让商家在质保卡上加盖公章。网络交易平台应强化商家对赠品的规定,符合“三包”要求的赠品享有正常“三包”服务。

先涨价后打折成“潜规则”

提醒:面对商家促销,消费者需保持清醒,货比三家;对于心仪的商品,关注平时销售价格,与“双11”价格进行对比,是否存在真正实惠。

建议:对先涨价后打折的行为可向平台和监管部门举报。交易平台加强对商家的价格监控,对于虚标原价的行为进行取消促销资格等处罚。

各种中奖、退款、秒杀诈骗

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以防落入陷阱;保护自身的信息安全,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重要信息;对于货到付款的,要先验货再付款。

建议: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加强促销期间的各类监控,切实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对于平台的聊天工具内存在的有毒链接,要对消费者进行提醒。

同时,市工商局、市消协倡议: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要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理念,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不虚假宣传,不虚假打折,不设促销陷阱,不误导消费者,切实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从即日起,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广大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提供网络平台销售宣传广告法律协助,从专业法律角度帮助经营者规范宣传行为,提高法律意识,避免消费纠纷的发生。 (三峡日报 记者 田东明,通讯员 井智昊)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