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将于2017年12月初至2018年元月底,对市直行政、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作风问题专项巡察。根据工作需要,上述对象管理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可以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可以对县(市、区)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四个意识”为标杆,聚焦作风问题,突出“两个责任”,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六个坚持、六个严禁”情况,着力发现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乱作为,作风上“宽、松、软、虚”的问题。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手 机:13907200584
电子邮箱:yichangxuncha@163.com
邮政信箱:宜昌市委巡察四号信箱
接访地点和电话:市信访局一楼信访接待大厅 0717-6256784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