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村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探索基层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是新时期农村建设和治理的重要任务。
我曾经有幸到长阳调研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长阳的“一亮三创”“四主”“三在三培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认为它们体现了对基层党建和农村社会治理十分切实、细致、深入的思考。在全国诸多“党建+扶贫”的实践模式中,长阳找到了自己的着力点,创造了自己的特色,走出了自己的道路,为这个山区贫困县找到了脱贫致富的路径,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找准了一个着力点和突破点,也为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范本。
个人认为,当前要实现良好有效的农村社会治理,就必须在农村社会真正构建起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其中的着力点可能在于以下三个层面:一是建立和完善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体系,让党员、干部、群众、企业等各方力量真正动起来;二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在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前提下,遵循“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同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使这个治理体系真正有效运转起来;三是寻求符合新型社会治理方式的多元化治理资源。党的组织资源无疑是最重要、最强大的资源,是最可用、能用好的资源。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首先要从党的建设去把握农村社会发展的资源和路径,反过来,思考和把握党的建设也不是仅仅停留在党的建设本身,而是使党成为主导和推动农村发展的核心力量。同时,根植于农村社会网络和文化传统的能人乡贤、公序良俗等也是乡村社会自身重要的本土治理资源,可用以处理大量法度之外、政策之外、情理之中的农村事务。
因此,我认为,把党的组织资源和乡村社会本土资源有机衔接起来,使之相互协调和相互补充,实现党的建设、政府治理、农村社会自我调节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实现对农村基层社会的低成本、高效能治理,是切实地推进中国特色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条可行路径。从这个意义上讲,“峰岩实践”值得参鉴。(三峡日报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 燕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