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运输易燃液体 远安一快递公司被罚11万

2017-12-07 06:44  

12月5日,市邮政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对远安县某快递公司违规运输易燃液体作出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今年11月30日16时许,远安县公安局鸣凤派出所接到举报,反映一辆快递货车装有大量违禁物品。民警拦截该物流车辆,检查发现部分物流包裹内有液态物品。经现场拆封可疑物流包裹,拆封的4件快件均装有罐装打火机原油等禁寄物品。此次共查出可疑物流包裹632件,其中邮寄打火机燃油500件。

据查,远安县某家电商通过网上购置打火机半成品,经过加工,再配置灌装打火机油进行商品包装,通过快递销售到全国各地。这次截获的打火机燃油,名称叫石油加氢轻馏分,俗称“煤油”,加氢处理后,更加具有易燃性质,属于易燃液体。

按案件管辖权,远安县公安局于12月4日将案件移交至市邮政管理局,由邮政管理部门对物流单位和相关人员予以处罚。(三峡日报 记者龚昌俊,通讯员熊波、李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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