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3月20日左右召开。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城环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市政府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相关工作汇报,关于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预审情况的报告和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跟踪检查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宜昌市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及其说明、关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及其说明,审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单位、关于设立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秘书长杜伟出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