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出台,到2020年——
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2000个
1月8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出台。按规划,至2020年,湖北城镇化率将由目前的58.1%提高到61%左右,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宜居城镇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市民“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最新统计显示,全省设市城市(含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已达到10.7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5.28%。
按规划,未来3年,我省将加快各类公园绿地建设,城市边角地、弃置地全部实施绿化,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预计到2020年,我省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将达到14.6 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高于39%。
规划要求,我省12个地级或以上城市,每个城市新增绿道不少于50公里,总计新增绿道长度不低于600公里。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荆州要各建120公顷绿廊。全省将新建12处城市郊野公园,其中武汉3处,宜昌、襄阳各1处。一系列园林绿地设施,将打通区域之间的生态廊道,缓解因开发强度高、人口密集造成的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城市小气候。长廊式的景观带,也将给市民创造更多户外活动、休闲空间。
努力缓解城市出行难
城市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道路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成为市民头疼的事。规划要求,加强道路交通系统,推广绿色出行,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按规划,到2020年,我省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要达到每平方公里8公里。规划建议,武汉的中心区、大城市重要地段,汽车与停车位之比按1∶1.2计算;地级市中心区、武汉边缘地区按1∶1计算;县级市、地级市边缘地区,按1∶0.8计算。停车场充电桩配置率要达到10%。
城市道路逢大雨就“看海”现象也将得到改善,今后3年,我省将推进海绵型道路建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地扩大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到2020年,城市新建绿地和新建硬化地面要全部达到“海绵城市”的技术标准。
2020年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
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2000个左右美丽宜居示范村,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发展模式。
按规划,到2020年,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要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95%以上。乡村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厕所进行无害化卫生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率、人畜粪便处理利用率达95%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预计到2019年,全省59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全部脱贫销号,4821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同时,我省将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普及,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学前教育能满足需求。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全农村卫生医疗设施,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到位、养老保险全覆盖、老弱病残贫等得到妥善救济和安置,使农民无后顾之忧。(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