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来宜调研:加强生态立法永保一江春水

2017-03-11 07:50  

3月8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一行来到宜昌,对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在宜昌城区会见了王玲一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福生,副市长卢军等参加调研或座谈。

在宜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宜都等地,就清江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市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王玲对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生态治理“宜昌试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是长江大保护法规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过去有,但系统性、权威性不够。

王玲强调,保护清江,造福万代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永保“一江清水”。保护的根本在于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植新经济,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在清江立法方面,宜昌要认真总结经验,把成功经验变成法律条文;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添措施、堵漏洞;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抓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在层层传导责任的同时,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及立法,推动绿色发展、科学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马旭明在汇报中说,在长江生态保护中,宜昌地位重要、责任重大。近几年来,秉承“生态立市”理念,主动担当、创新作为,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生态三峡宜昌试验”初见成效。清江是巴楚儿女的母亲河,保护好清江流域水环境,宜昌人责无旁贷。他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调研组对宜昌提出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坚持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努力推进宜昌区域生态治理和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峡日报 记者穆然、通讯员张圣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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