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例食品安全重判案!制售假酒的主犯获无期徒刑

2018-01-11 17:33  

记者11日从湖北省食药监局获悉,2017年,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酒类案件331件,结案315件,移交司法机关14件,判决3件,1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湖北枝城”特大生产销售假酒案成为我省首例食品安全重判案,产生了极大震慑力。

2015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省食药监局与省公安厅组成联合专案组,一举打掉位于随州市城区的“湖北枝城酒业”生产销售假酒黑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货值1206万元。案件收网后,相关部门深挖细查,历时两年,最终锁定证据链。2017年5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7名犯罪分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活动。

近两年,酒类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酒类产品违法情况严峻,制假售假屡禁不止。为严历打击酒类违法犯罪行为,省食药监局今年将酒类产品列为食品稽查的重点,强化日常巡查和重点区域排查,开展监督抽检,建立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绿色新通道;建立酒类打假查劣行刑衔接新平台,摸清酒类产品制假售假的规律特点,剖析酒类市场存在的主要症结,研究酒类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与行刑衔接相关事项,强化行刑衔接;完善酒类稽查打假工作新机制,用好用足湖北省食品稽查专家库、食品检验检测和鉴定认定等稽查资源,积极主动为酒类案件提供技术支撑。

省食药监局鼓励群众举报酒类违法犯罪线索。对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将严惩重处,严重违法犯罪者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信用办、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推送,实施行业禁入和更严厉的联合惩戒。(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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