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一本令人关注的“民生账”。宜昌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近日正式对外发布,报告回答了一些焦点问题。
去年住房公积金缴存44.98亿同比增长三成多
2016年,宜昌实缴单位5119家,实缴职工29.64万人,当年缴存额44.98亿元,同比增长30.63%。当年新开户单位472家,净增单位91家;新开户职工3.24万人,净增职工2.09万人。
截至2016年末,缴存总额254.8亿元,缴存余额115.78亿元。从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看:按单位性质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03%,国有企业占29.54%,城镇集体企业占0.76%,外商投资企业占2.1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4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9%,其他占9.32%。
去年职工提取30.47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占八成
2016年,当年提取额30.47亿元,同比增长25.39%;占当年缴存额的67.74%。截至2016年末,提取总额139.02亿元,同比增长28.07%。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0.3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7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0.1%,租赁住房占2.37%,其他占1.1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6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5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83%,其他占4.26%)。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47亿七成以上买90-144平米住房
2016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47亿元,同比增长71.22%。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62亿元,三峡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9亿元,葛洲坝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6亿元。
通过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1.1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8.25%。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667.06万元。在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98%,90-144(含)平方米占76.27%,144平方米以上占6.75%;新房占85.02%,二手房占14.98%。
缴存公积金去年增值收益24208.96万
截至2016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额31.91亿元。其中,活期0.6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2.89亿元,1年以上定期22.26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6.13亿元。2016年实现增值收益24208.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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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宜昌公积金政策调整一览
1)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保安、“三支一扶”等人员)全部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2)取消二手房20年房龄限制,可根据二手房房屋价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20%执行。将公积金贷款家庭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由45%提高到60%。将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统一延长至65周岁。
4)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016年5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调整到80万元。2016年12月,从80万元调整到60万元。(记者 金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