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将于本月开始至下月30日对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进行年度审核。
记者从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本次年度审核将涉及全市3200家单位,约20万缴存职工,并且在缴存工资基数方面较往年有所调整。对于工资总额所含内容的计算,2017年与2016年相比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计算方式上。今年的计算方式为:行政机关单位月缴存基数=(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物业管理补贴+交通补贴+公务员通信补贴)÷69%;事业单位月缴存基数=(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缴费基数+物业管理补贴+处级以上干部住宅电话费)÷69%;企业及其它单位月缴存基数=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工资总额÷12;个人缴存户月缴存基数为1225元-5625元 (城区)、1100元-5625元(县市区)。(秦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