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12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共15人被处分

2017-05-30 08:13  

5月29日,湖北省纪委网站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其中黄冈3起、孝感4起、荆州5起,主要包括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办酒宴、公款旅游等,共15人被处分。

红安县七里坪镇长塘边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全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村会计赵治刚、村委会副主任赵党洲、村妇女委员黄足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汉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为干部家属体检、为干部购置服装,违规定额报销租车费用,人防办主任冯峻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云梦县道桥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蔡晓东,私自驾驶公车送侄子上幼儿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松滋市文物局原局长、博物馆原党支部书记、原馆长贺小华因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政纪处分正在按相关程序办理。

洪湖市大沙湖管理区庙后垸办事处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彭学文违规操办儿子入伍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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