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名下属公款旅游,湖北省档案局副局长李宗春被问责。5月8日,省纪委通报了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件。
2013年12月5日至7日,经李宗春同意,时任省档案局档案技术咨询中心副主任黄力带队,组织该中心14名人员到十堰市档案馆考察。考察期间,考察团队擅自游览武当山,并将10080元旅游费在咨询中心财务报销。
2014年7月14日至18日,经李宗春同意,时任省档案局档案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鲁亚红带队,组织全省229名档案工作人员及该中心6名人员赴神农架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期间,鲁亚红组织培训人员游览了神农架大九湖、天燕、香溪源等景点,产生的旅游费用12.6万元在推广中心财务报销。
2014年11月24日至25日,经李宗春同意,由省档案局档案技术咨询中心下设的湖北典策档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圭雄带队,组织咨询中心和典策公司人员59人及省档案局5名机关干部赴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区旅游,相关费用4.9588万元在典策公司财务报销。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已对黄力、鲁亚红等直接责任人立案审查。
李宗春作为省档案局副局长,对所分管的推广中心、咨询中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问题不提醒、不抵制、不反对,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李宗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另4起典型案件分别为:十堰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长贾忠东因对本单位虚列会议套取资金问题监督不力被问责;松滋市第二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尹峰山,纪检组长周平,财务科长杜昊因下属挪用公款等问题被问责;赤壁市供水总公司副总经理游丽娟、财务科长李庆锋因下属挪用公款问题被问责;咸丰县原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雷超因多名下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问题被问责。(湖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