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宜昌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为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颁发了排污许可证。这是我省首张由环保部审核的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一证式”排污许可证。
“我们公司在2016年完成2台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在本次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中又强化节能减排工作,按照最严格的排放标准申请排放限值和排放总量。”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文选说,“以二氧化硫为例,国家标准规定的排放绩效为0.8克/千瓦时,但我们是按照0.1225克/千瓦的排放绩效,即国家标准的15.3%申请的年排放总量。”
“一证式”排污许可证的颁发,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制度,能让企业更加清楚自身的污染防治责任,从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自证守法。记者在“一证式”排污许可证上看到,与过去只约束排污总量和限制排放浓度相比,该许可证信息更完整、内容更全面,不仅包含排污单位的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治理设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基本信息,还明确了环保部门对于企业的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报告和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根据排污口的不同,各种污染物的种类、排放许可浓度和限值、特殊情况下许可限值等也尽在掌握。
“扫描排污许可证上的二维码,或者登录环保部建立的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可在线查阅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日常执法监管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吴辉庆说,环保部门可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判定是否达标排放。一旦发现企业弄虚作假或超标排放污染物,不仅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还会通过社会诚信体系,对企业信贷等进行制约。
记者还了解到,我市将于今年6月30日前对辖区内20余家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今年底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2020年核发范围将覆盖到辖区内所有固定污染源。(三峡日报 记者杨婧、通讯员周夏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