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宜昌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市直机关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直机关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来,以机关文明创建带动社会文明创建。
《通知》指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宜昌城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直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
《通知》要求,各市直机关要把学习《市民文明礼仪手册》《文明市民读本》和《市民文明公约》纳入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力度,营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浓厚氛围;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认真执行周五卫生日制度,做好办公区域及责任区环境卫生;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责任路段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引导行人及车辆文明通行;要督促、指导结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抓好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对点达标;要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带头遵守公共文明礼仪规范。(三峡日报 记者雷春桃、通讯员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