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起,宜昌市车管所开启车驾考业务有奖举报监督机制,广大群众发现有驾考、机动车选号上牌、车辆年检舞弊行为的,欢迎举报。
1月2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举报人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奖励500元;提供作弊音频或视频,并查证属实的,奖励1000元。以此,让宜昌车驾管业务阳光透明。
16种违法行为欢迎举报
据介绍,有4类16种车驾管业务的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
驾考舞弊:用虚假的国外驾驶证、军证、网络购买的驾驶证换证的;考试员或辅助考试员(安全员)收受学员、教练员香烟、礼品等钱物的;在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场携带电子设备作弊、请人替考或考试中请他人协助答题的;考试中,考试员或辅助考试员(安全员)暗示考生操作的;在机动车驾驶人考场设置明显作弊标记的;考试工作人员、辅助考试员(安全员)故意刁难未租用训练车,进行试验性训练考生的;举报考试员或辅助考试员(安全员)在考试过程中故意拔掉音视频连接线,导致考试成绩单无考试过程抓拍影像的;提供虚假或伪造居住证明的。
机动车注册登记舞弊:提供虚假资料为拼装车、套牌、走私车办理车辆业务的;通过向查验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车辆查验上牌的;提供虚假或伪造居住证明的。
机动车年检舞弊:检验过程中有代检、替检行为的;车辆检测中有篡改数据的;代办严重违规车辆上线检测的;货车临时更换货箱、油(气)罐上线检测的。
此外,其它车驾管业务违法情形,中介代办在办理车驾管业务中欺诈群众钱财的。
举报者需表明真实身份
市车管所相关人士介绍,为方便群众监督举报,市车管所特开通举报电话0717—6250010。同时,广大群众还可通过所长电子信箱:yccheguan@qq.com 或“宜昌市车管所”微信公众号下方的对话框 ,发送文字、图片、视频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联系电话等。
同一信息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车驾管违法行为的,按一案进行奖励。被举报的车驾管违法行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所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应当清晰、准确反映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驾驶人、违法事实等信息特征,公安交警部门经审核后可以 转为处罚证据或可以根据举报内容现场查处。
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违法行为人敲诈索取“封口费”,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违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严禁举报人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承担车驾管业务的管理职责人员举报车驾管违法行为的,不受理。
公安机关将会为举报人终身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资料;对举报人的宣传报道,须征得举报人的同意。(三峡日报 记者 龚昌俊 通讯员 姚华)